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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才能有权不任性
2015年04月16日 14:53 来源:《中国党政干部论坛》2015年第4期 作者:陈良 字号

内容摘要:客观上说,权力本身具有合法的支配力,使得有权者处于强势地位,如果赋予权力过大、过于集中,并且缺乏足够的制约与监督,那么有权者就会随意扩张自由裁量权,并最大限度使用或滥用权力。从主观上说,头脑里对权力没有正确认知,不懂得权力的真正属性,以为权力是自己凭本事获得的,视公权为私物,就会对权力缺乏敬畏,行事就不够谨慎理性。从根本上说,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,各级官员所谓“有权”,并不拥有权力的所有权,只是接受人民的委托,暂时获得权力的使用权,官员之所以为人民的公仆,关键在于这一点。科学配置权力就是对权力进行合理的设置,划定公共权力的范围,明确公共权力的界限,不能让权力之手大包大揽,无所不在,无所不能。

关键词:领导干部;腐败;人民;监督;所有权;配置;政府工作报告;权力是;所有者;使用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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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月5日,李克强总理在作《政府工作报告》时指出:“大道至简,有权不可任性。”会场的代表委员们当即报以热烈的掌声。“有权不可任性”一时不胫而走,引起广泛议论与好评。

  权力,在汉语词典里被定义为:政治上的强制力量或职权范围内的支配力量。现实生活中,很多人也许不懂得权力的定义,却知道权力是个好东西,一旦有了权力往往会任性。权力任性,主要表现为有权者为达到某种目的或实现某种愿景,自作主张,自行其是,无所顾忌,不讲规矩,不守法纪。

  有权之所以任性,有主客观原因。客观上说,权力本身具有合法的支配力,使得有权者处于强势地位,如果赋予权力过大、过于集中,并且缺乏足够的制约与监督,那么有权者就会随意扩张自由裁量权,并最大限度使用或滥用权力。与此同时,权力还表现为社会地位的象征,有权者通常倍受世人尊崇或奉承,也会使之产生优越感,甚至自我膨胀、自以为是。从主观上说,头脑里对权力没有正确认知,不懂得权力的真正属性,以为权力是自己凭本事获得的,视公权为私物,就会对权力缺乏敬畏,行事就不够谨慎理性。两种因素交织起来,势必产生“共振效应”,使人有权就亢奋、就任性,以至于作风飘忽,偏好跟着感觉走,甚至热衷于以权谋私,生性“有权不用,过期作废”。

  其实,有权本不应该任性。现代政治学表明,权力属于社会公器,并不归个人私有。从根本上说,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,各级官员所谓“有权”,并不拥有权力的所有权,只是接受人民的委托,暂时获得权力的使用权,官员之所以为人民的公仆,关键在于这一点。

  从法理上讲,一个人如果拥有某物的所有权,他就拥有对它的处置权。既然“有权”只是具有使用权,而不拥有所有权,那么“有权不可任性”就是理所当然。相反,如若把人民的权力视为己有并任性滥用,从法理与道义上都讲不过去:权力并非个人私有,你凭什么任性滥用?权力所有者(人民)何曾准许你任性?!

  权力本质上就是一种契约关系,人民将权力授予官员,官员必须履行相应的职责。权力的属性决定权力更是一种社会责任,要求其使用者必须对人民负责,服务好社会和公众。故而,有权必须正确行使,必须慎重行事,应是天经地义的。有权如若任性,就会头脑发热,随意决断,这样容易出现决策失误,从而产生不良后果,给国家人民带来损失。有权如若任性,就会不讲规矩,让权力朝自私自利方面运作,从而产生权力腐败。所以,无论从政治伦理还是从社会责任上讲,有权都不应任性。

  权力是一种特殊的存在,离开了它的协调与指挥,整个社会将是一盘散沙、一片混乱。因此,文明选择了权力,也离不开权力。但权力作为一种支配性的力量,容易使人自我扩张自我膨胀,超越一定的限度就表现为任性,随心所欲,任意作为。有权任性,对于个人来说也许暂时有利,但从长远看,终究会对社会和个人有害无益。所以,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,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作,确保有权也不能任性。

  首先是科学配置权力。权力过大、过于集中是有权任性的先决条件,也是滋生腐败的重要原因。科学配置权力就是对权力进行合理的设置,划定公共权力的范围,明确公共权力的界限,不能让权力之手大包大揽,无所不在,无所不能。所以,要做好顶层设计,合理分解权力,科学配置权力,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。要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,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,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。

  其次要加强权力监督。“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,这是一条铁律。”有权即可使用权力,使用得对不对,使用得好不好,必须接受党和人民监督。要形成全方位、立体化的监督体系,切实推行党内监督、民主监督、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,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。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,确保权力始终健康有序运行,保证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如履薄冰、如临深渊的警觉,做到有权不任性、位高不擅权、权重不谋私。

  再次是落实责任追究。“失职要问责,违法要追究。”对失职违法者和腐败者进行强有力的惩治,是防止有权任性的重要手段。有权任性容易产生过错或腐败,若不予以相应惩治,有权势必更加任性。要推行责任追究制度,无论是谁,只要失职或违法了,都必须进行责任追究;尤其要加大对权力腐败的追究,让腐败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。要通过追究与惩处,让人们清醒地意识到法纪红线不可逾越,道德底线不可突破,有权不可任性,任性必须承担后果。

 

    作者系中共湖北省黄梅县委党校原副校长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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